皖人社秘〔2011〕182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其充分就业,现就做好2011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是指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教助〔2007〕2号)有关规定,认定的2011届省内普通高校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中,经所在高校给予重点帮扶就业(提供不少于3次的就业应聘机会)后,截至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发放原则。严格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属地管理、公正公开、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补贴发放标准。按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用于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贴。
三、申领程序
(一)毕业生本人申请。
(二)高校初审。
(三)部门联审。
(四)资金拨付。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各高校要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和帮扶措施,使困难高校毕业生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积极赢得全社会的认同和支持,为困难毕业生实现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高度重视,安排好工作。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求职补贴的申报、发放工作,加强配合和衔接,认真落实发放工作责任制。各高校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确保求职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高校毕业生手中,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就业。
(三)加强监督,落实好政策。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一经发现虚报、谎报,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求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依法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联 系 人:钟奕辉
联系电话:0551-2654537
电子邮箱:jyc@ah.hrss.gov.cn
2.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联 系 人:钱 伟
联系电话:0551-5100598
电子邮箱:cztsbcqianwei@163.com
3.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联 系 人:刘跃生
联系电话:0551-2831871
电子邮箱:liuyuesheng@ahedu.gov.cn
附件:
1.《安徽省2011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安徽省2011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