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永周同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的公告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潘正明同学,不慎将就业协议书丢失,提出申请补办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份,经学院鉴定无误,同意补办。现根据我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管理办法,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学院班级 丢失协议书号 王永周 男 信工学院 06信管(3) 0103319 公示期自即日始7个工作日,凡对上述申请有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到校毕业生就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反映。 安徽财经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10年4月2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