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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潘正明同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01浏览次数:159

关于潘正明同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的公告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潘正明同学,不慎将就业协议书丢失,提出申请补办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份,经学院鉴定无误,同意补办。现根据我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管理办法,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学院班级

丢失协议书号

潘正明

国贸学院

06国贸(2

0100782

 

 

公示期自即日始7个工作日,凡对上述申请有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到校毕业生就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反映。

 

 

 

安徽财经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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