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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20浏览次数:1036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改善农村干部队伍结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优秀后备人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根据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精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我省《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0〕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3〕1号),现就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全省共选聘大学生村官1200名左右。其中,面向国家985、211重点院校毕业生择优选聘200名左右;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00名(见附件,其中,各市选聘计划数按男、女性别各占50%分配)。县(市、区)选聘计划自下而上申报,由各市根据实际统一分配。

二、选聘方式

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驻村见习、考核、体检等程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1.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是:(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三)有理想抱负、热爱基层,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四)身心健康;

2.27周岁以下(1987年5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为24周岁以下(1990年5月5日以后出生);

3.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国家“985”、“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党员毕业生;

4.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干部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历届毕业生和安徽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大学生村官任职、聘期和相关政策待遇

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

新聘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或村团组织、妇联组织负责人等职务。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一个聘期为3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大学生村官相关政策待遇见相关网站公告附件。

五、选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择优选聘报名时间:5月5日9:00至5月9日16:00;公开选聘报名时间:5月5日9:00至5月13日16:00

皖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外省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每人限报一个省辖市。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并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如填写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择优选聘资格初审时间:5月5日至5月11日;公开选聘资格初审时间:5月5日至5月15日

省选聘办和省教育厅、团省委、在皖高校分别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着重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择优选聘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11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公开选聘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15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公开选聘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16日16:00前按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符合择优选聘条件、通过资格初审的毕业生不需网上缴费;未通过择优选聘资格初审、改报公开选聘的,则需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缴费后于5月27日至29日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5月29日至5月31日,由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参照“公务员考试减免笔试费用”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分类遴选

1.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毕业生

(1)资格复审和确认(5月15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根据所报考市有关规定,携带《资格审查表》(从省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并提供给市选聘办)、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党员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资格复审和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驻村见习资格。

(2)驻村见习(5月16日至6月16日)。驻村见习期间,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见习村,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工作和食宿条件。

(3)见习考核(6月20日前)。见习期满后,由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对见习村官进行考核,全面了解他们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行、实际能力、个性特点及岗位适应性等。对考核合格、志愿到村工作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考生签订意向协议书,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2.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毕业生

(1)笔试(5月30日上午8:30—11:00)省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后,分省辖市按1:1.5的比例,按性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资格复审和确认(面试前2天)。

面试前两天,各省辖市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历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党员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党员、学生干部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受表彰的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安徽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资格复审和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

(3)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各市分别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能力,按性别分组分别进行。面试后, 按1: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按性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7月上旬)。体检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对象为驻村见习考核称职以上的,以及通过公开选聘面试的毕业生。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参加体检人员须按照各市有关规定缴纳体检费,待正式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协议后,由市选聘办统一退还。未正式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协议的,不退还体检费。

体检合格后,由各市选聘办统一组织填报志愿任职地所在的县(市、区),并根据县(市、区)需求情况,考生个人志愿、考试成绩及籍贯等统筹安排。

(五)公示(7月下旬)。择优选聘对象为驻村见习考核称职以上、体检合格的毕业生;公开选聘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按照各市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上报本市拟聘用人员名单,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安徽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天。

(六)培训上岗(8月上中旬)。

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举办新聘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由各市选聘办通知。培训结束后,各市统一将大学生村官派送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正式聘任协议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省、市选聘办和相关网站的具体通知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省选聘办):0551-62609192;考务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院):0551-6345790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省选聘办电子邮箱:ahdxscgyd@126.com;各省辖市及在皖高校选聘办联系电话见相关网站公告附件。

附件:全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公开选聘名额分配表

附件

全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公开选聘名额分配表

名额

名额

合肥市

40

马鞍山市

30

淮北市

20

芜湖市

30

亳州市

100

宣城市

40

宿州市

100

铜陵市

10

蚌埠市

80

池州市

40

阜阳市

120

安庆市

120

淮南市

40

黄山市

60

滁州市

70

总计

1000

六安市

100

 

 

附件一:安徽省2015年本科高校选聘工作部门和联系电话一览表.doc

 

附件二:安徽省各市选聘办联系电话.doc

 

附件三:安徽省大学生村官主要政策待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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