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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年全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8浏览次数:690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各高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28号)要求,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将联合举办2012年全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活动主题。民企就业大有可为。

(二)活动时间。58日至14日,全省联动集中开展。

(三)招聘对象。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城镇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和进城务工农民。

(四)招聘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鼓励国有、集体、合资企业和科研、事业单位,以及省、市级工商联企业会员单位参加招聘活动。参加招聘企业提供的岗位信息要确保真实有效。

(五)招聘形式。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主动到高校、乡镇、街道和人口密集地,通过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综合招聘等形式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搭建交流平台,推动各类群体人员及时就业。

二、活动内容

(一)征集发布岗位信息。各地可采取问卷调查、电话询问、走访企业等方式收集企业岗位信息并梳理分类。重点筛选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在招聘周活动开始前3天向社会公布,为各类求职者提供丰富的岗位资源。

(二)举办现场招聘活动。活动周期间,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各高校就业指导机构,要举办专场招聘、校园招聘等招聘活动。招聘现场开展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项目推荐等各项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复员转业军人、少数民族和妇女,要在现场设专人重点帮扶。

(三)开展网络招聘活动。招聘周期间,在安徽人才网(www.ahhr.com.cn)开通网络招聘会专项活动网页,开展网络招聘活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网站要做好与安徽人才网的链接,组织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参加网上招聘活动。各市在招聘周活动前要按照统一格式将用人单位信息上传至安徽人才网(信息上传方法可从安徽人才网www.ahhr.com.cn下载)。各高校所属网站要做好与网络招聘会会场链接,积极动员高校毕业生参加网络招聘活动。

(四)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各级工会组织要设立维权服务台,对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和服务。要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优先帮扶。

三、活动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提前向社会公布招聘时间、地点和岗位信息。招聘周期间,要组织媒体采访招聘周活动形式和效果,采访招聘企业和求职者,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二)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省成立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招聘周活动的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现场、网络等招聘活动;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工商联要积极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并做好民营企业岗位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三)制定预案,确保安全。招聘活动前,要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安全预防。认真开展招聘活动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场馆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部位进行认真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确保人员和各类设备安全。

(四)每日汇总,及时上报。建立民营企业招聘周日报制度。58日至14日,各市及广德、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于每天16时前将本地招聘活动情况和典型事例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主管部门。招聘活动情况按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的内容采取日报形式上报。各市及广德、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516日前将招聘周活动情况总结和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人社厅。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于56日前将负责招聘周活动的部门领导、联系人的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报各自省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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