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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办理政审、调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1浏览次数:600

各学院、毕业学生班级:

    为确保毕业生派遣数据和档案去向的准确一致,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现将考研毕业生调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院校不要求提前调档办理流程

1、根据报考院校要求,由考生本人持《思想政治鉴定表》到所在学院政审鉴定,经学院审核签章(分党委印)后,由学院或考生本人自行邮寄;

2、持“调档函”和未签约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到学生处办理调档登记手续;

3、就业指导中心依据“调档函”确定派遣数据,考生毕业后一次邮寄完整档案;

二、报考院校要求提前调取部分档案的办理流程:

1)根据报考院校要求,考生本人持《思想政治鉴定表》到所在学院政审鉴定,经学院审核签章(分党委印)后,与“调档函”一起交到学生处办理调档登记手续;

2)本人未签约的空白“就业协议书”也一并交回;

3)学生处档案室负责邮寄《思想政治鉴定表》和部分档案材料,其余归档材料待毕业后统一寄出;

三、已签单位的考研毕业生调档流程:

1)持“就业协议书”及原签约单位解约的函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科(410办公室)办理违约登记;

2)持“调档函”及办理登记后的解约证明,办理调档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四、考取研究生“就业协议书”遗失的

1)本人撰写遗失说明;

2)辅导员、班主任审核、签名确认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3)持学经院审核过的遗失说明,到校就业指导科办理网上公示手续,公示时间一周,公示结果无异议,即可按照上述相关步骤办理调档。

五、保送或考取本校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

无需个人办理调档,只要将未使用的空白 “就业协议书”交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即可。

备注:请各考取研究生同学及时将考研“调档函”交到校学生处,以免耽误调档时间,影响研究生录取(辅导员、班主任负责督促)。 调档地点: 学生处(东校区二号行政楼四楼406室),联 系 人 : 江老师 咨询电话:317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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