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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0-02-01浏览次数:774

      为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防控工作要求,全力遏制疫情蔓延,避免公共场所人员交叉感染,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于2月3日开始办公,疫情防控期内,我中心尽量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网络渠道开展工作。确需来我中心办事的,请务必配合做好以下相关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红外线体温检测,办事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实填写《办事人员情况登记表》。
    二、2020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现场招聘会建议各大中专院校根据疫情形势延期举办,鼓励通过网络平台开展招聘活动。
    三、自2月3日(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就业报到证改签补办、档案转递开通网上和邮寄办理方式。毕业生可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按照网上提示,办理相关业务;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所需材料可查阅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徽教育网)。邮寄方式办理请自行填写回寄的EMS快递面单(包括收件人地址、姓名、手机号等信息,邮费到付)邮寄收件人: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大厅8号窗口;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联系咨询电话:0551-62999737(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役!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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